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和生態環境部的有關要求,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即日起,寧夏將對全區26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45家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和數據質量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根據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印發的《關于開展2018年度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和數據質量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專項檢查內容包括資質認定和監測能力范圍、儀器設備檢定校準、標準物質使用、監測報告和原始記錄等情況;篡改、偽造監測數據和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將通過聽取匯報、現場查看等方式檢查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對數據質量的管理工作、原始數據記錄、監測報告、儀器設備標定操作和維護記錄等。
通知要求,2018年8月1日起,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按照監測(檢驗)技術規范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并形成監測數據質量保證工作總結報告。8月下旬,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在全區范圍內抽取10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20家機動車檢驗機構開展檢查,監督檢查結果對社會公開。
據了解,生態環境部將在全國抽取100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100家檢驗機構進行檢查。(記者 楊兆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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